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啼笑皆非的1904圣路易斯奥运会

来源:www.zhongliu365.com时间:2010-10-19奇闻指数:编辑:admin手机版


1904圣路易斯奥运会:丑闻摩肩接踵
1904年,清政府对外国的态度早从轻蔑、敌视转为畏惧、奉承,而中国在《辛丑条约》的巨额赔款重压下也已筋疲力尽——此前的一年(1913),作为赔款的分期,清政府支付了约5350万两白银。因此,当第三届奥运会在美国的圣路易斯举行时,中国仍然没有参加。
圣路易斯是PK掉了其同国兄弟芝加哥赢得举办权的,据说是因为罗斯福总统的力挺。而罗斯福之所以力挺它,又是因为世界博览会将于此地举办。历史上,凡是跟世界博览会同地儿操办的奥运会,基本上都是一场灾难。巴黎奥运会如此,圣路易斯这一届也不例外。
首先,本届参赛国家仅13个,是1896年以来最少的一次。由于相隔远洋,路费不菲,加上担心在过远东海洋时,日俄之战殃及池鱼,包括法国在内的诸多欧洲国家没有出席。本届参赛运动员共689人,美国就占了533人,而在不少项目的比赛中,如拳击、自由式摔跤、射箭、网球、水球等,几乎全是美国佬的身影,难怪有人将本届奥运会看成“美国全运会”。
其次,本届组委会的脑壳似乎被门夹过。他们竟然搞了一个所谓“人类学日”:让选手假扮非洲矮人、莫洛人、印第安人等非白人种,像猴子样地进行爬杆、打泥巴仗等比赛。充满种族恶搞的这个活动,招来激烈的舆论谴责。现代奥运会之父顾拜旦得知消息后,愤怒地说:“这是他们的耻辱,也是我们所有人的耻辱”。顾拜旦最终未出席此届奥运会的开闭幕式。
此外,赛场上的丑闻也摩肩接踵。8月30日的马拉松赛,全程40公里,要穿越丘陵、平原。其时天气炎热,尘土飞扬,美国选手弗雷德?洛茨先跑在最前面,但跑了12公里后,却趁着灰尘的遮挡搭上一辆过路汽车。乘车走了17公里后,他才下来跑完最后10余公里,结果第一个冲过终点。美国国歌奏起,罗斯福的女儿将滚热的金牌挂在他的脖子上,数千名观众起立高呼。但没多会儿,洛茨“搭便车”的举动就被揭发了,金牌也被改判给另一个美国选手希克斯。可是,这枚金牌真是祸不单行,她遇到的新主人也不干净。赛后,希克斯的教练在确定金牌不会被追夺后,开心地讲出了真相:“离终点还有7英里时,希克斯已经像头过度拉磨的骡子,跑不动了。他这软蛋想退出比赛,但我一把按住他。给他打了两针,再灌上一杯白兰地,药力和酒精立即把他搞得很HIGH,于是他像头发情的种马一样,飞快跑过终点”。
不过我们仍有姗姗来迟的“好消息”。 一是美国黑人大学生乔治?波格在200米、400米跨栏中各获1枚铜牌,这是黑人田径运动员首次在奥运会上获奖。他的得奖,无疑是对“人类学日”的一个有力反击。二是加拿大警察选手埃蒂安?德斯马托,虽因擅离职守参赛而被解职,但当他击败所有美国人,获得掷壶铃赛的冠军后,加拿大警局立即就将解职命令撤消了。
真正励志的动人故事我们得放在最后。来自古巴的费利克斯?卡哈尔,一位哈瓦那邮差,没经过任何正规训练,但有热情、意志和野路子。从哈瓦那到圣路易斯参加马拉松,卡哈尔花光了所有积蓄(包括他人的资助)。马拉松开赛那天,他身着长袖长裤,脚蹬大皮靴,出现在起跑线。有好心的姑娘临时给他剪短衫袖和裤管,并借给他一双没那么笨重的鞋子。卡哈尔最后得了第四名,如果不是途中太饥渴,跑进路边果园啃了几个青苹果的话,他应该能够获得奖牌。
平常人的胜利,意志力的胜利,这才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魅力所在。在我看来,这位哈瓦那邮差,甚至比在国家机器下培育出的大多数金牌得主,更值得尊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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