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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今中外死刑奇闻(19)

来源:www.zhongliu365.com时间:2013-06-26奇闻指数:编辑:admin手机版


  
  十二、凌迟
  
  最后,让我们推出压台大戏,完全国粹,艺压群芳的死刑方式--凌迟。虽然外国也有把人一刀刀碎割的做法,但聪明睿智的中国人通过深入研究,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特的艺术。
  
  凌迟是辽开始正式写进法律的,在此之前,唐朝就屡有剐的记录,周利用害死敬晖、安禄山害死颜杲卿,都是剐,所谓剐,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来。《宋史》刑法志上说:凌迟是“先断其肢体,乃绝其亢。”亢是指咽喉,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,而不是脔割。
  
  世界上最残忍的死刑方式——凌迟
  
  虽然是肢解,也同上一篇说到的不同,作为凌迟的肢解可以从脚趾头、手指头开始,一点点地割掉,比如《水浒传》里梁山好汉李逵凌迟黄文炳,就是这种方式。至于杨雄割自己偷和尚的老婆,先割舌头,“一刀从心窝割到小肚子下,取出心肝五脏,挂在松树上,又将这妇人七事件分开了。”这也是凌迟的一种,杨雄是刽子手出身,所以操刀很老练,对付老婆居然也下得了手。
  
  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。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,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复雪恨时,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。《宋史·刑法志》规定,凌迟者,先断其支体,乃抉其吭。
  
  至于凌迟的刀数早期的已经没有记载了,有记录最早的为元代!元代执行凌迟,把犯人零割120刀,现在看来相当的少,无论动手的还是观赏的显然是无法尽兴的。
  
  到了明代,则有了明显的进步,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远远超过前代。明代有两次胡大明凌迟处死案例,刀数有明确的记载,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,一是崇祯时的进士郑曼耳。邓之诚《骨董续记》卷二“寸磔”条云:“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,刘瑾4200刀,郑(从曼从耳)3600刀。李慈铭日记亦言之。”这里记刘瑾被剐刀数可能是误传,实际上刘瑾被剐3357刀,因为监斩官之一,刑部河南主事张文麟笔录了整个过程:依律,刘瑾被判凌迟3357刀,分三日割完,第一天先剐357刀,割至10刀,一歇一吆喝,这主要是怕犯人昏迷。当犯人苏醒后再割第二个10刀。第一日刀数割完,天已黄昏,把刘瑾押回监中,松绑,刘瑾醒来,居然又吃了最后一顿晚餐,整整喝了两大碗稀粥!翌日继续用刑,鉴于昨日刘瑾大喊大叫,泄露的不少宫中禁密,遂往他口中塞了一颗大核桃。依旧是割10刀一歇一吆喝,谁知割了数十刀后,刘瑾气绝,未能割足三日。当然即使犯人以死,剩下的还是要割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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