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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万两银子卖文章从此名臭青史

来源:www.zhongliu365.com时间:2013-06-05奇闻指数:编辑:admin手机版

  文人卖文,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。因为报刊杂志这类“买方”市场有限,而文人雅士太多,投稿不问价地“卖”文章,已经成为惯例。民国时代,有些文人靠卖文章就能舒舒服服地过上一辈子,但大多数文人“销路”不好,靠“笔耕”未必能安享丰年。
  
  晚清以前的文人,其实是不卖文章的。即是想卖,也放不下摆地摊卖文章的架子。但虽然没有报刊之类的现代媒体,但民间“买文章”的市场同样存在。家里死了人,要刻墓碑,平头只须写几个某某先考先妣大人之墓,官宦富家要摆显身份,就得弄个碑文。于是不能不找有些文名的士绅起稿,照例得给钱。这些文人如果愿意下笔,还是给买文者面子;买文者付了钱也不敢说是“按字付酬”,公平交易,美其名曰“润笔”:“啊呀,这毛笔写了那么多字,毛是要脱落的,我就付点脱毛费,请君笑纳。”这大概就是“润笔”费的意思。几根毛才值多少钱,需要那么多白花花的银子吗?那也是给作文者的面子:“你可不是卖文章的。”买卖做成了,还不讲做买卖,你看中国人的酸劲!读古代文集的一些墓志铭,如非亲朋故友,大抵都是有“润笔”的。买家照例得先写个死者的“行状”,差劲的文写工将这“行状”约略成文,然后加些呜呼哀哉尚享之类的词,签上自己的大名,就算了事。如何写好亡者的传记,讲授技艺,其实在讲生意经。
  
  活人要买文章的,打官司的诉状是最大的需要,此外还有家书、契约之类的格式文书,科场上当“枪手”,都得事先讲好价钱。如果沦落到这个地步,卖文章的事实一旦成立,也就失去了作为文人的“士绅”资格。所以,真到今天,大多数文人还是投稿不问价的。
  
  其实卖不卖文章,与文人的身份没多大关系,关键是你卖什么文章。买文章也是这样。文章好坏不在于出价多少,而在于用心何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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