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上四位反腐最给力的皇帝 (5)
来源:www.zhongliu365.com时间:2013-06-15奇闻指数:编辑:admin手机版
首先,雍正帝的勤奋是出了名的,他勤于政事,积极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大政方针,不断推进反腐倡廉事业,极大地消除了康熙一朝的诸多弊政,为乾隆一朝在经济上、社会发展上打下了雄厚的基础。
其次,他大力加强“公务员队伍建设”,能者上庸者下。雍正曾把守国法无过错的官员分为两类,一种是听话顺从但平庸无为之辈,另一种是有才干有主见但不免常有不同意见的人。在这两者之间,雍正的态度十分明确:“去庸人而用才干”。你想啊,在雍正手下,一个平庸无为的人都难以混下去,何况是贪官呢?!
第三,他知人善任,发挥人的才干,避免了不谋其政而某拉关系、行贿受贿走歪道。力求使官员的才识能力与其职务相当,这是雍正的一向主张。他认为,政有缓急难易,人有强柔短长。用违其才,虽能者也难以效力,虽贤者或致误公;用当其可,则为官者各施所长,政无废事。
第四,他积极推进高薪养廉。高薪养廉既是耗羡归公的配套措施,也是反腐倡廉的配套措施。试想朱元璋老前辈的做法:俸禄不能提高,贪污又不允许,官员们怎样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需要呢?所以,雍正就给官员们发数目可观、远高于平日工资的“养廉银”,同时还额外再给京官发津贴、给不同级别官员规定不同数额的办公费用、取缔“馈赠礼金”和“索取归礼”等陋规。通令全国“倘有再私收归礼者,将该员置之重典,其该管之督抚,亦从治罪。”
第五,成立类似现今“廉政公署、审计署”的反腐机构。雍正派中央工作组即钦差大臣查办地方官的贪污案件。这些钦差直接归皇帝领导,由中央的一些官员或直属中央的官员组成,尽是些清正能干的人,与地方没有瓜葛。同时雍正还抽调一大批候补州县与钦差一起查办贪官污吏。这样既不会与被查的贪污犯有利益上的关系,也不会对地方官进行包庇纵容。对查出的贪官就地免职,从调查组里选派同级官员接任。这样一来,接任的官员就不会为前任官员打圆场,填补亏空,遏制了“前腐后继”的歪风。雍正还成立了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—“会考府”,负责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,一旦查出贪污或是挪用,雍正就可以关门打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