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看中流奇闻 > 历史野史 > 手机访问:m.zhongliu365.com

孙传芳遇刺案:是犯罪还是义举?(5)

来源:www.zhongliu365.com时间:2012-12-27奇闻指数:编辑:admin手机版


  
  民国年间,由政府如此公开干预司法签署特赦令的案件,实属少见,这与当时的政治背景不无关系。
  
  孙传芳遇刺之时是在1935年,也就是国民党政府当政期间。作为一个国民革命军发动北伐战争前中国南部的前军阀首领,也是南部地区政府的实际掌控者,国民政府在宣扬自己政权合法性的同时,自然而然地将将更早的军事领袖及其政府非法化,纵观中国历史,每次政权的更迭这个过程都必不可少。
  
  而施剑翘,十年含辛茹苦,只为报仇,孤身杀死政治上不正确的“大军阀”,既符合社会伦理,又能彰显“旧军阀”黑暗的典型,而且还是顺应民心之举,一举多得,何乐而不为呢?
  
  在众多力挺施剑翘的社会舆论中,也有一些宣扬坚持司法独立,法院判决不能被社会舆论所绑架,法律归法律,人情归人情,一码是一码,不能因人情而影响法律的判决,如《法律评论》《独立评论》中若干文章,都力图申明“法律至上”的观点,也有人指出施剑翘的这种复仇行为是封建礼教的迂腐思想,若是基于孝道的报仇行为就能得到特赦,置法律的公平与威严何地呢?不过这些都在一片为施剑翘的叫好声中边缘化了。[16]
  
  施剑翘一案在审判过程中,各种权势运作,背后的大佬们纷纷作推手,夹在中间的主审法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。事过多年,一审法官文人豪与人谈及此案,说在这一案件的庭审中,做为主审官的他以及其他法官都受到了不少社会权威人士干扰。但是,出于正义和良知,几经合议,他们还是肯定了施剑翘的自首行为,没有判其死刑,也没有因此过轻地量刑,判决的结果对得起自己的良心。
  
  而后二审三审,随着社会舆论的干扰与政府权势运作之下的特赦,虽然结果尚好,但总有一种难言的苦涩。若是本案的主角只是一个普通人呢?案情的结果可能又是一番光景。传统伦理、法治观念以及权势的冲突与交融还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延续,纷纷扰扰的施剑翘一案,其实只是一个微缩的“民国”。(文/刘典)
精彩文章:新奇 史前食人鱼 亚马逊森蚺 亚特兰蒂斯之谜
奇人奇事未解之谜世界之最奇异生物宇宙探索

本月排行